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士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双创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2023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现就2023年研究生双创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学生。
研究生双创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双创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创业基金会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入选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于2023年6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会,创业项目主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会将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确定本期研究生双创计划入选学员名单。
四、培养方式
1.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行业资源对接等。
2.培养时间:2023年7月-12月。
3.培养费用:培养费用由创业基金会承担,入选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的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奖创金的发放与使用详见附件三)。
五、申请方式
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和《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人导师推荐意见》(简称《导师推荐意见》)(附件二),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导师推荐意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inw@sdj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学院_项目主申请人_项目名称”,如有其它材料(PPT、演示视频等)请一并提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 13917831570
地址:工业中心B楼203室
附件二 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人导师推荐意见.doc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