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深化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的全面合作,建立能够促进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平台,现启动上海电机学院学科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协同创新平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平台应具有较好的三项基本功能,具有对接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经验,具有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潜在能力。协同单位包括校外合作企业(含科研院所、政府组织等)。
2.院级平台校内成员应在3人以上,校级平台校内成员应在5人以上。协同单位成员数应与校内成员数相匹配,且协同单位成员应对接并承担平台的具体功能。平台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具有企业经历和领军能力。
3.优先资助承担或完成了一定数量国家、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的重要项目,且有技术创新成果的平台。
二、申报程序
1.校级平台:由学校拟定校级平台的建设方案,经校内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
2.院级平台:由二级学院院内方案申请及答辩、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公示确定。
三、项目支持
1.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平台建设的需要,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文科类院级平台第一年约10万元,第二年及以后约5万元,理工科类院级平台第一年约20万元,第二年及以后约10万元。经费使用须确保平台的日常常规活动及开展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的项目需要。校级平台经费资助额度为院级平台的两倍以上。
2.加强政策支持,在人才引进、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平台倾斜支持。推进岗位聘任、团队配备、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平台建设的机制体制。
四、项目考核及验收
1.将平台建设成效列入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及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
2.平台建设期为三年,实行年度考核及建设期验收。考核和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档。验收结果与平台级别的升降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平台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及建设期验收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撤销。建设期验收合格的平台将继续给予支持。
3.将平台负责人的职责纳入岗位职责,平台建设成效纳入平台负责人的岗位考核。平台年度考核不合格,则负责人当年度不能评优。对建设期考核优秀的平台负责人将酌情予以奖励,对撤销的平台负责人将取消后期承担平台负责人的资格。
4.各平台应按照不同的学科特点,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本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取得不同成效的增量,增量是考核验收的重点。若平台功能萎缩,则学校减少投入直至取消。
五、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3日前将填写的《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
建设任务书》(见附件)报送行政楼629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请于7月13日前将《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zhuyz@sdju.edu.cn
3.该项目将组织答辩评审会议,请各学院准备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该项目限项申报,根据各学院现有学科及平台情况,电气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商学院限报两项,其他学院限报一项。
附件:
1.《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2.《上海电机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任务书》
研究生处(学科办)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朱宇哲
联系电话:38223027
邮箱地址:zhuyz@sd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