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外籍专家管理办法(修订)》(沪电机院国交〔2014〕319号)的规定,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协助做好2016/2017学年外籍教师的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二级学院提交《上海电机学院聘请外籍专家聘用审批表》(附件1)。外籍教师的聘任必须符合上海市外专局对文教类外国专家聘请条件的相关要求(附件2 ),请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前期聘任资格审核工作。
2.2016年12月20日前,相关二级学院提交材料(附件2、3 )
3.校内审核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
4.国交处准备报批材料(10个工作日)
5.国交处上传报批材料至外专局系统,外专局预审(5个工作日)
6.通过预审,外专局接收材料,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者《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受理窗口接受书面材料后10个工作日)
7.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外教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受理窗口接受书面材料后10个工作日)
8.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教办理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7个工作日)
因外籍教师聘任流程及手续复杂,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