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经学校与张江创业工坊、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友好协商,拟在张江创业工坊临港基地(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00号)、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洋一路333号)设立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基地预计拟于2016年11月启用,现面向我校师生征集第二批入驻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法人需为我校师生或毕业三年内的校友;
2、创业项目(企业)须具备工商营业资格和其他完备的营业资格;
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团队及个人无信用和违法犯罪记录;
4、项目有指导老师、有完整商业计划、具备一定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5、项目团队具备一定风险防范能力;
6、项目领域与所在学科专业密切相关者优先、创新创业关联度高者优先、获得国家、市级以上相关竞赛荣誉者优先及示范项目优先;
7、特殊行业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测试报告。
二、入驻期限和相关费用
项目入驻期为一年。在入驻期间内,基地将为经认定获准入驻的项目提供基本办公场地,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和网络等通讯条件,并提供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创业服务。
费用情况如下:
(一)张江创业工坊临港基地:
1、租金全免;
2、物业费为每月每建筑平米6.5元;
3、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核算;
4、押金少许。
(二)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
1、租金为每天每平米1.5元;
2、物业费为每天每平米0.5元;
(房租和物业费在政府补贴期内按政策执行)
3、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核算;
4、自租赁起始前的三个工作日,需一次性缴纳四个月的房租和物业费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后全额无息退还。
三、时间安排
1、11月8日-11月10日,项目征集;
2、11月11日,项目答辩、专家评审;
3、11月14日-11月18日,项目公示;
4、11月下旬,项目入驻。
四、材料申报
1、申请材料需包括以下四项:
(1)项目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和意向面积,仓储等其他需求需备注说明。(见附件)
(2)商业计划书。
(3)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公司负责人材料。身份证、学生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提交要求:
请于11月10日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并现场查验相关原件材料。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学生事务中心103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dju_kccy@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团委周老师
联系电话:38223281
共青团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