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本科通识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凡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及夏季学期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的教师需填写《新开通识课程申请表》,并提交教学大纲等相关资料。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签署二级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17日前纸质稿交至行政楼331室,电子稿发至jxfz@sdju.edu.cn。具体申报指南及申报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38223041联系人:周太军
附件1:通识课程开课申请指南
附件2:《新开通识课程申请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